嘉善 [切换城市]

嘉善县中心城区限购政策实施办法

2017-02-07       浏览次数:103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嘉善县中心城区限购政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自2016年12月21日起实施住房限购。

限购政策明确,在本县中心城区内暂停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限购政策充分体现“因城施策”总体要求下实施差别化调控的思路。明确了限购范围为魏塘、罗星、惠民三街道和大云镇部分区域(见附图)。

限购时间明确,以“嘉善县网上备案信息系统”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备案时间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凭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购房人家庭住房登记证明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凡注明"来源:房产讯"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键词: 嘉善县 中心
0相关评论

新闻排行

热点楼盘

更多